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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庐阳区城隍庙市场一条街二层东11号商铺租赁-安华招标 (有附件)

项目地区:安徽 类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10-13

【已隐藏】东11号商铺租赁公告  项目名称 【已隐藏】东11号商铺租赁 项目编号 2026HCFCA60408 委托方 【已隐藏】 委托方承诺 委托方承诺本次出租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 公告、 竞价期限及延牌 1.公告期:2026年10月14日9:00始至2026年11月2日17:00止。 2.网络连续竞价自由报价期:2026年10月14日9:00始至2026年11月3日10:00止,自由报价期满进入延时竞价期,延时竞价周期为180秒。 3.如本次公告期满后未征集到意向承租人,则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牌周期,最多延长8个周期。 一、出租标的情况 出租标的 所在层 结构 建筑面积(㎡) 租期(年) 租金底价(万元/年) 交易保证金(万元) 【已隐藏】东11号商铺 第2层 混合 23.5 3 0.486 0.5 1.标的坐落位置:【已隐藏】东11号。 2.标的权属情况:该标的有不动产权证书,标的无权属纠纷,委托方将提供该处标的的权属证明或租赁证明,方便承租人办理相关证照。 3.标的其他情况:标的有水有电有燃气,水、电、【已隐藏】【已隐藏】。项目名称中“二层东11号”为标的房屋证载坐落位置,标的房屋实际门牌号为2-26,意向承租人须在参与项目前现场踏勘并向委托方咨询了解确认房屋实际位置、范围等相关情况,按现状出租。 房屋租赁用途要求 1.租赁房屋的证载用途为商服用地/经营。 2.承租人使用上述房屋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如由此造成承租人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人承担。 租金及履约保证金支付 1.租金每3个月支付一次,租期内租金无递增,先支付后使用;本项目给予免租金装修期15天,免租金装修期包含在租期内。 2.履约保证金为首年3个月成交租金之和,成交人应在《成交确认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合同签订前)向委托方提交履约保证金。 二、对意向承租人资格的要求 1.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已隐藏】)、【已隐藏】)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方可参与项目登记及竞价: (1)公告截止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公告截止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公告截止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公告截止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三、承租条件 1.意向承租人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出租标的,就出租标的相关情况主动向委托方咨询,【已隐藏】政规定;完成登记的意向承租人都视同已实地踏勘出租标的,确认了该房屋的位置、范围、面积和现状等并认可租赁要求,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2.公告所列示的标的建筑面积仅作参考,最终以标的实际面积为准。标的实际面积与本公告所列示建筑面积不符的,不调整成交价格。出租面积之外的建筑物、【已隐藏】、绿化、空地、停车场等)均不在出租范围内,委托方不提供任何承诺及服务。 3.承租人在租赁合同履约期限内,不得转租。 4.租赁期内,承租人需负责租赁房屋的日常管理工作并承担租赁房屋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网络)、垃圾清运、物业管理、停车等相关费用。承租人须负责租赁房屋的消防安全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自觉接受、配合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不得有危害消防安全的行为。   5.租赁期内,承租人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装潢时,装修、装潢方案须经委托方书面同意,且装修、装潢不得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如擅自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承租人应立即恢复原状,给委托方或第三人造成的损失应由承租人承担赔偿责任。租赁房屋的装修、装潢费用及租赁期内房屋的维修费用全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6.租赁期内,承租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金。【已隐藏】政规定需要拆除或改造租赁房屋而导致合同解除的,租金按照实际租赁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实际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7.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在租赁期满后10日内清场并将房屋归还委托方;租赁合同提前解除的,承租人应在租赁合同解除当日完成清场并将房屋归还委托方。合同期满或终止时,承租人投入的装修、装潢不可移动部分无偿归委托方所有和使用,且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承租人交还房屋时应保证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完好状态,租赁期间添置的可移动的物品可自行收回。逾期未搬离的,委托方有权自行处理,涉及相关费用自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承租人承担。 8.承租人应在《成交确认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租赁合同,并于合同签订之日起【已隐藏】支付交易服务费。逾期不与委托方签订合同的,委托方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9.成交人在合同签订前不得以任何形式发布对标的房屋转租、分租或出借等相关广告信息,否则视同涉事转租行为,一经发现,委托方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双方交易服务费后,余款转至委托方指定账户。 10.委托方为一般纳税人,按5%的简易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只能向(一般纳税人)承租人提供税率为5%的房屋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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